【社论】医美手术欺诈可以“退一赔三”了

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,聚焦民事生效裁判的检察监督。在相关案例中,最高检明确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可以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。
杨某以4万元价格在成都某医美公司处购买鼻部的医疗美容服务,公司术前宣称用的是进口膨体,事实上使用的是国产膨体,并且杨某还出现了术后感染症状。杨某要求“退一赔三”,但是终审法院认为,三倍赔偿的范围应限于欺诈的国产膨体部分,仅判处赔偿19500元,而不是整个医美手术的费用。之后,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,三倍赔偿的范围应包括整个医美手术的费用,共12万元。
最高检明确:第一,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适用《消法》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;第二,如果商品、服务仅有部分构成欺诈的,但是欺诈部分构成核心关键部分的,且与整体不可分割的,那么应以整体价格为基数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。
以本案来说,在鼻部的医美手术服务中,植入的膨体是核心关键部分,但是经营者却用国产膨体代替约定的进口货,那么赔偿范围就不能止于这一部分,应该按“全额赔偿”。最高检公布这一指导性案例,聚焦民生消费领域,依法解决医美这一新兴市场的纠纷矛盾,强调从医美消费的目的出发,厘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,避免机械地适用法律:植入膨体造假,那么手术也是服务于“造假”的,手术费用也应被纳入欺诈的赔偿范围。
近年来,医美服务市场欣欣向荣,但是也难免鱼龙混杂,不少新型纠纷矛盾亟待司法机关亮明态度,依法予以治理,为消费者提供稳定的预期。
有必要明确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纠纷的“医疗纠纷”“消费纠纷”的双重属性,并适用《消法》,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。基于过往的职能分工,卫生监管部门一直将医美服务按“医疗活动”予以监管,这固然有利于保障医疗安全,但可能忽视了医美服务中的消费属性。将消费型医美服务纳入《消法》的管辖范围,适用“退一赔三”的惩罚性赔偿有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,为放心消费保驾护航。2022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,就已将医美活动纳入消费保护范围,这一次最高检再次予以明确。
其实,医美行业的商业化程度高、利润率也高,其风险性、公益性与传统医疗服务有本质区别,适用《消法》后,医美机构就需要更严格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责任,包括不滥用医疗风险的借口来规避责任、适用“退一赔三”的惩罚性赔偿等等。
司法要保护消费者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还要保护“针尖上的安全”。对医美这一利润巨大、前景广阔的新兴市场,司法明确其消费、医疗的两重属性,让消费者吃上了定心丸。